車商急得跳腳 買車退稅辦法 財部擬妥 等不到立院三讀通知
2015年12月15日 04:10 記者呂雪彗/台北報導
立院本周進行法案大清倉,政院列入最優先急迫的購車汰舊換新退稅的貨物稅條例修正案,何時通過仍等嘸影,令車商業者急得跳腳,頻向財政部打探消息。
立法院本週五前將進行法案大清倉,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一直沒下文,車輛公會及汽車廠商都急得打電話向財政部頻頻垂詢,本會期究竟會不會過關,擔心一旦衝不過,一切需重來,也會影響消費者購車意願。
據悉,目前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因卡在台聯未簽字無法提至院會二、三讀,台聯表明並非針對購車退稅案,是對其他法案有異見,希望整體綁在朝野協商中。本會期貨物稅條例修正案是否可望三讀,財政部及行政院都沒有把握。
財政部最近和經濟部、車輛公會已就購車退貨物稅相關辦法擬妥草案,正和業者作最後確認程序中,一旦周五前完成立法,可立即對外公布。
據官員透露,財政部開放產製廠商及經銷商都可直接退稅給消費者,不限只有出廠的製造商,以提供消費者最大的退稅便利與彈性。
法案規劃汰舊購新車可退貨物稅5萬元,要求報廢舊車,但不一定要綁出口,也未強制先報廢再購車,或先購車再報廢。
有經銷商擔心,一旦車主未拿舊車報廢,車款已先退稅,恐有墊款風險,衍生消費糾紛。官員說,仍在作退費程序最後洽商,只要業者可以接受的方式,財政部都保留最大開放彈性。
貨物稅條例修正案規定,出廠6年以上的舊車只要報廢或出口,車主換購新車均享有減稅待遇,每部定額減徵5萬元,減稅期5年,是史上購車減徵金額最高、減稅期最長的購車退稅獎勵案。
比照汽車,老舊機車只要是出廠4年以上的機車,符合報廢或出口後半年內換購新機車條件,每車可以減稅4,000元。這項措施不限本人,二等親內買新車報廢舊車均可適用。
(工商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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