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車輪胎使用標準 製造逾6年勿安裝
發稿時間:2016/01/11 12:33最新更新:2016/01/11 12:33
(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1日電)經濟部標檢局近日修訂公布超過製造日期6年新輪胎不得安裝在汽車,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,並提供讓民眾解讀輪胎數字密碼,一分鐘看懂製造日期小撇步。
再過 3個多星期就是農曆春節,正是許多人返鄉團圓的日期,除了搭乘交通工具外,不少民眾也會選擇開車返鄉,由於先前曾傳出汽車輪胎過舊,導致車輛翻覆意外,標檢局去年底修訂公布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,增列安裝及建議使用年限,避免業者以低價促銷庫存輪胎。
新修正標準重點包含2大項,包括超過製造日期6年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汽車、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,輪胎使用期限依實際使用狀況,得縮短之。
標檢局官員表示,目前國際多未特別訂定輪胎使用年限,目前公布標準屬自願性,並未具強制性。
由於汽車輪胎使用年限標準恐攸關用路人行車安全,至於何時列入應施檢驗,官員強調,還待與業者進一步溝通,無法確定施行時間。
標檢局表示,輪胎為汽車重要組件,不僅承受汽車的全部載重,更攸關車輛抓地、排水等性能,輪胎品質優劣直接影響行車安全,建議選用輪胎須注意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新胎、確認胎面磨耗平臺,每個輪胎須在胎面主要溝槽內,沿外周上等距離設置多處磨耗平臺,並在兩側胎肩部設置指示記號,當輪胎磨耗到此磨耗平臺時,不應繼續使用。
此外,為讓民眾更容易辨識輪胎製造日期,標檢局提供1分鐘輕鬆辨識的方法,民眾可觀察輪胎胎邊烙印4個數字,前2碼代表生產週別,後2碼代表生產年分(西元年)。
標檢局舉例,數字為1115,代表西元2015年第11週。業者皆印製說明書置於各販售場所公開展示,消費者可瞭解輪胎標示的相關說明。1050111
延伸報導
輪胎:生產日期1308
在側邊還有一組四位數字,表示輪胎的生產日期,舉例來說1308指的是2008年第十三週所生產的輪胎,可用以評估輪胎壽命。關於輪胎的日期有幾個需要注意的重點:
1.由於橡膠產品放著不動會有劣化的現象,因此購買輪胎的時候,盡量挑選一至兩年內的新胎,超過兩年的對廠商來說屬於庫存胎,較不推薦使用。
2.購買輪胎是切記不要貪小便宜買到再生胎,再生胎是業者購買廢輪胎回來加工紋路的,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來加工的痕跡,價格特別便宜,一定要小心,建議還是指名購買原廠新胎,以免發生憾事。
3.一般輪胎的壽命約為五年左右,行駛里程大約4~5萬公里,也就是說,不常開或是順順開大概五年就建議換輪胎,不過各家廠商產品不同,仍以廠商提供資訊以及個人的駕駛習慣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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